艺术与体育学院
关于2024-202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成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国家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经过认真筹备与广泛征求意见,现正式组建并成立“艺术与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审工作机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
艺术与体育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机构
二、机构宗旨
评审工作机构旨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学院规定,负责全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的评审组织工作,确保评审过程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有效发挥奖助学金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
三、机构组成
1. 领导小组:
组长:金旭强
副组长:刘旭
成员:王杉 吴腊梅
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总体指导、政策解释及争议处理等。
2. 评审委员会:由领导小组提名,经学院党总支审议通过。
成员:
童奕涵 赵润 王巧 李紫薇 兰敏 陈浪 万杰
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材料的审核、初评、复评及最终评审结果的确定。
3. 监督小组:由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牵头,邀请部分教研室教师代表参与,负责全程监督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程序的合法合规,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
成员:覃润 唐毅 孟欣
四、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明确评审标准、流程及时间安排。
2. 评审委员会负责依据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审核,开展民主评议,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监督小组负责对评审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五、公示与反馈
评审工作机构将在评审过程中,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示评审政策、标准、流程、候选人名单及评审结果,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同时,设立专门的意见反馈渠道,收集师生对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人:金旭强
电话:13350129093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