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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成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         阅读:

艺术与体育学院

关于2024-202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成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国家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经过认真筹备与广泛征求意见,现正式组建并成立艺术与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审工作机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

艺术与体育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机构

二、机构宗旨

评审工作机构旨在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学院规定,负责全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的评审组织工作,确保评审过程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正,有效发挥奖助学金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

三、机构组成

1. 领导小组

组长:金旭强

副组长:刘旭

成员:王杉 吴腊梅

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的总体指导、政策解释及争议处理等。

2. 评审委员会由领导小组提名,经学院党总支审议通过。

成员:

童奕涵 赵润 王巧 李紫薇 兰敏 陈浪 万杰

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材料的审核、初评、复评及最终评审结果的确定。

3. 监督小组由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牵头,邀请部分教研室教师代表参与,负责全程监督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程序的合法合规,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当行为

成员:覃润 唐毅 孟欣

四、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明确评审标准、流程及时间安排

2. 评审委员会负责依据评审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审核,开展民主评议,确保评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监督小组负责对评审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性。

五、公示与反馈

评审工作机构将在评审过程中,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示评审政策、标准、流程、候选人名单及评审结果,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同时,设立专门的意见反馈渠道,收集师生对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审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联系人:金旭强

电话:1335012909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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